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增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时效性,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银管发〔2014〕335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rwdc@bj.pbc.gov.cn。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稳定处(邮编:100045)。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85591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 附件1: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5年11月5日 |